性戒,含轻重也。性重之中,“盗”是难护。
问:“何名无主物?”
答:“《善见》云:‘子作恶事,父母逐去。后时父母死者,是物无主,用则无罪。’《萨婆多》云:‘二国中间,两边封相,其间空地有物,是名无主。’又云:‘若国破王走,后王未统,此中有物,又是无主。’”即如俗令,山泽林薮不令占护,若先加功力,不得盗损。
总缘具六种:
(一)有主物,(二)有主想,(三)有盗心,(四)重物,(五)兴方便,(六)举离本处。必具成犯。
今依犯缘,次第解释
然盗戒相隐,极难分了。若广张体貌,徒盈卷轴,至于披检,取悟必繁。故略列犯缘,粗知梗概,意存省事知足。
忧心念道者,缘境既局,少应清洁。若多众务而欲高升者多揽世事而追求名位**,必罗盗网,终无有出。何者?由心怀胜劣,倒想未倾。初果、无学,方可营事。**
有心怀道者,细读附事以戒律对照具体事缘**,深思乃知。故《善见》云:“戒律宜从急护。”“此第二重戒,事相难解,不得不曲碎解释。其义理分别,汝当善思。”《论》文如此,以准上列。犹恐不肖者谓繁,余心寔未言尽。约略如前,故且削也。**